為適應集鎮管理需求,新豐鎮人民政府現面向社會招聘路燈維修員2名,具體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條件
1、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遵紀守法,品德優良,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,有較強的集體觀念和為民服務意識,能關心群眾,熱心為群眾辦事,身體健康,無違法違紀記錄。
2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:曾受過刑事處罰、行政處罰的人員,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,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,以及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。
3、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下表:
二、實施步驟
(一)報名
1、報名時間:2023年5月10日至5月17日,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(節假日除外)。
2、報名方式:現場報名。
3、報名地點:新豐鎮人民政府后二樓組織辦(大豐區新豐鎮健康路2號)。
聯系人:葛女士
聯系電話:0515-832189694
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:①提供身份證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; ②提供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③提供近期1寸藍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張(照片背面注明應聘者姓名);④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;⑤填寫《新豐鎮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報名表》,為減少人員集聚,報考人員先行下載報名表,填寫好后直接帶至報名現場,所填寫有關信息須真實有效。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,聽候通知參加考試。
(二)考試
考試采取面試加實操的方式,滿分100分,成績當場公布。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(本次考試由新豐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)。
(三)體檢
按成績擇優確定體檢人員名單。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行。
(四)考察
對體檢合格的人員,等額進行考察。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,依次遞補。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,取消錄用資格。
(五)公示
考察結束后,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(公示3個工作日)。
(六)聘用
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。試用期不合格的,取消錄用。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,簽訂勞務派遣合同,辦理相關手續,如與原單位發生勞動(人事)爭議事項,由本人自行負責協商解決。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同類人員,并根據國家法律、法規和當地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及公積金。
六、紀律監督
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
監督電話:0515-83212638
附件:新豐鎮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表
新豐鎮人民政府
2023年5月9日